来源:上海法治报
“彩礼50万,不给我不结!”
“行,你先做婚检!你做婚检我再给你加20万!”
“做什么婚检?你是不是不信任我?”
近日
一个关于彩礼的案例
令网友惊呆了……
一对小情侣谈婚论嫁,女方向男方索要50万订婚礼物。男方欣然同意,甚至还说如果女方同意做婚检,就再加20万!
但没想到的是,女方拒绝婚检!还认为男方不信任自己!两人因此发生争执,最后不欢而散……
网友们就说了:
心里有鬼才不敢婚检
看看律师怎么说
- 情景演绎 -
女演员:他要我同意婚检才给彩礼,这就是不信任我!既然选择跟我在一起,就不要在意我的过去!李律师,他说一定要我是“干净”的,要让我去做婚检!我可以拒绝吗?
李小非律师:如果不想跟他在一起,当然可以拒绝婚检。婚检和彩礼都属于自愿的范畴。法律上对于彩礼不提倡,对婚检也是倡导为主。
拓展问答
婚检是强制的吗?
现在婚检不是强制性行为,是夫妻自愿行为。
但如果条件允许,最好还是婚检,婚前体检有以下好处:
第一:有利于双方和下一代的健康,通过婚前全面的体检,可以发现一些异常情况和疾病,从而达到及早诊断、积极矫治的目的,如在体检中发现有对结婚或生育会产生暂时或永久影响的疾病,可在医生指导下作出对双方和下一代健康都有利的决定和安排;
第二:有利于优生,提高民族素质,通过家族史的询问,家系的调查,家谱的分析,结合体检所得,医生可对某些遗传缺陷作出明确诊断,并根据其传递规律,推算出“影响下一代优生”的风险程度,从而帮助结婚双方制定婚育决策,以减少或避免不适当的婚配和遗传病儿的出生;
第三:有利于主动有效地掌握好受孕的时机和避孕方法,医生根据双方的健康状况、生理条件和生育计划,为他们选择最佳受孕时机或避孕方法,并指导他们实行有效的措施,掌握科学的技巧,对要求生育者,可帮助其提高计划受孕的成功率,对准备避孕者,可使之减少计划外怀孕和人工流产,为保护妇女儿童健康提供保证。
男方可以拒绝给彩礼吗?
可以。根据《民法典》规定,不允许任何人做出任何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尤其是那些索要“天价彩礼”,借着婚姻的幌子来敛财的违法行为。最妥当的做法就是,在双方都能接受的范围内,男方拿出适当的彩礼,把彩礼作为对女方父母的感谢,而不应该是敛财的工具。
彩礼钱能要求返还吗?
看情况。“彩礼”并非规范的法律用语,因此,被诉到法院的彩礼纠纷,都被划入到“婚约财产纠纷”中。彩礼纠纷双方当事人争议的焦点在于是否应该退还或者返还上。
按照长期来形成的习惯,彩礼一旦送出,双方不得反悔。如果女方反悔,彩礼必须无条件退还;如果男方反悔,则女方可予以拒绝。
从表面上看,彩礼是男方赠送给女方的。所谓赠送是自愿的,在法律上是不能要求返还。但彩礼与一般的赠予行为不同,它实际上是以双方结婚作为附加条件的。
根据这一现实情况,法律规定了三种可以要求返还彩礼的情况: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意思就是给付彩礼后未缔结婚姻关系的,原则上应返还彩礼的,这是对于彩礼的原则性规定,大前提就是没有缔结婚姻,且已经给付了彩礼钱的情况。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这种情况是男女双方已经履行了结婚的必经法定程序,符合合法的婚姻关系,但是双方并没有真正的生活在一起。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彩礼钱是结婚前所给予对方的财物,一般数目也比较大,此种情况是指在给付给对方彩礼钱后,导致了给付方无法生活的情况。
律师忠告
婚姻的真谛是相爱相守、相互扶持,男女双方在彩礼、婚检等问题上应当相互体谅,友好沟通,家庭的和睦需要彼此相互成全。
来源 | 广州普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