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字如何合婚博客,八字合婚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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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字如何合婚博客

第一次读《围城》,是去姐姐家过暑假,当时姐姐是某厂报的编辑。这本书被我从书架上首选,趴在床上整整看了一天,时不时跟姐姐分享书中的幽默片段。

当时小,只记得漂亮的唐晓芙不喜欢方鸿渐,文艺的苏文纨又被方鸿渐嫌弃,最后娶了一个普通的孙柔嘉。在当时的我眼里,围城就是这些有趣的爱情片段。

后来再读,又读,方才明白,围城岂止是情爱?岂止是婚姻?岂止是生活?简直就是每个人生活在俗世的缩影。

他的语言天赋尤其了得,随便拎出来一句话就是警句,读来忍俊不禁,有丝莫名的喜感,虽然不乏刻薄,却就是让你讨厌不起来。

“一张文凭,仿佛有亚当、夏娃下身那片树叶的功用,可以遮羞包丑;小小一方纸能把一个人的空疏、寡陋、愚笨都掩盖起来。”——当时读这句,就觉得钱钟书太敢说了,犀利得像一把刀。

“旅行是最劳顿,最麻烦,叫人本相必现的时候。经过长期旅行而彼此不讨厌的人,才可以结交作朋友。”——最凡俗的道理,很多人都经历过,却没有人用这么平白的话做如此精妙的总结。

“新派女人的年龄好比旧式女人合婚帖上的年庚,需要考订学家所谓的外来证据来断定正确性,本身是看不出来的。”

“那女人平日就有一种孤芳自赏,落落难合的神情-----大宴会上没人敷衍的来宾或喜酒席上过时未嫁的少女所常有的神情。”——带几丝刻薄的钱氏幽默,读来直戳内心。

“忠实老实人的恶毒,像饭里的沙砾或者骨鱼片里未净的刺,会给人一种不期待的伤痛。”——这句话已被引用得无人不知,很多人却不知道出处在此。

“老实说,不管你跟谁结婚,结婚以后,你总发现你娶的不是原来的人,换了另外一个。

“不过大吵架后讲了和,往往还要追算,把吵架时的话重温一遍。男人说:我否则不会生气的,因为你说了某句话,女人说:那么你为什么先说那句话呢?追算不清,可能陪上小吵一次。

结婚无需太伟大的爱情,彼此不讨厌已经够结婚资本了。”——对男女之间的情感看得如此犀利透彻,我很惊奇如此通晓世俗男女情事的他,是如何做到和他心爱的妻子琴瑟和鸣的?

我看了又看,想了又想,对这个男人充满了无限的好奇和探究欲。在我心中,他就是个神一般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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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道明饰演的方鸿渐

但是,越探究越发现,人家其实就是一个活出个性的“大活宝”级人物,根本不是我想象中的儒雅高深端着架势的高大上形象。

一个流传甚广的说法是,他打小脑子里就有太多稀奇古怪的东西和想法,是个嘴里总是出惊人言语的“小话痨”。于是,他的父亲特意赠了他两个字“墨存”,希望今后的钱钟书能少言慎行。

但钱钟书偏不,骨子里的天性一直执拗地保存着,一辈子的特点就是狂傲与口无遮拦。

他那种感觉怎么说呢?就是一个众人眼中的大咖牛人,大家都无限仰慕地仰脸看他,他却忽然向你做个鬼脸吐个舌头那种,完全没有人设,从不凹造型那种。

他真的很牛,也真的很傲。

当年,鉴于他出色的汉语和英语水平,时任清华校长的罗家伦以“国文特优,英文满分”将其破格录取。但即将毕业时,外文系的教授都希望他进研究院继续研究英国文学,他却放言:“整个清华没有一个教授够资格当钱某人的导师。”

在我们眼里如雷贯耳的曹禺吴组缃,在钱钟书眼里,无非就是他“横扫图书馆”故事下的小兵小卒。有一次,在校园咖啡馆,曹禺见吴组缃进来,便偷偷对他说:“你看,钱钟书就坐在那里,还不赶紧叫他给你推荐几本外文巨著?”吴组缃便请钱钟书给自己开录几本英文书。钱钟书毫不推辞,随手拿过桌上一张纸,飞快地写满正反两面。吴组缃接过一看一数,竟记录了四十几本英文书的名字,甚至包括作者姓名与内容详解,不禁目瞪口呆。

据说,钱钟书上课时还有个癖好。他从来不做课程笔记,经常带一本闲书去课上。老师在上面讲时,他一边听讲,然后一边看自己带的书,但考试的时候却总是得第一。同学们都夸他的记忆堪比照相机……

1935年,钱钟书预备去英国留学,他看上的专业是学校的文史类。这个专业当时在中国只有一个名额,钱钟书表明自己的打算后,他的同学们赶紧选了其他专业。因为他太厉害了,谁能与他抗衡呢?而钱钟书自己也默认了这种看法……

其实,读到这些故事,我总是在脑海里浮现出我们初中高中时班里那些傲娇的学霸们,那毫不掩饰的自恋感,总是带着孩子般的自得和陶醉。而钱钟书,无非是一生保持这样的范儿罢了。

可能,学术艺术的超人精灵一旦盘踞在一个牛人的灵魂里,那些与众不同的调调,总是能让俗世里的有些处事规则相形见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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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就是这样一个狂傲到无以复加的人,居然在一个叫杨绛的女人面前败下阵来,从学术牛人无缝对接为痴心达人,把痴同样发挥到了极致。

有意思的是,钱钟书在小说里对男女之情随意调侃,冷眼旁观,在生活中对杨绛却心心念念,深情如许。

他并没有像沈从文那样说过“只爱过一个最好年龄的人”,从而成为情话之王流传至今,却对杨绛说过最痴心的一句话,在我心里,这句话足以秒杀所有肉麻情话,把浪漫与烟火完美地融合在了一起。

这句话就是:“我不要儿子,我要女儿———只要一个,就像你这样的。”

天下男人,尤其搞文学的男人,都恨不得自己的女人一辈子是少女,是河畔的金柳,永远停留在最好年龄,而钱钟书,却实实在在地爱自己的烟火家庭,烟火生活。

他是个书呆子,不懂很多生活常识,却倍加懂得宠着杨绛,那年,早早就到牛津妇产医院为杨绛订下房间,预约接生大夫。据说女院长问:“要女大夫?”钱钟书答:“要最好的。”于是,钱钟书和杨绛的一生就只有一个宝贝女儿钱瑗,小名阿圆。

在这两个一大一小女人面前,钱钟书的狂傲化为了调皮与孩子气,他不仅在女儿面前摆不出父亲的威严,甚至比女儿还要顽皮。钱瑗有句特别好玩的总结:“我和爸爸最哥们,我们是妈妈的两个顽童,爸爸还不配做我的哥哥,只配做弟弟。”

谁说不是呢?你们见过这样放飞自我的丈夫和父亲吗?

有一次,钱瑗大热天露着肚皮熟睡,钱钟书就给她肚皮上画个大脸,被杨绛一顿训斥,不敢再画。但人家还有鲜点子:每天临睡,在女儿被窝里埋置“地雷”,把大大小小的玩具、镜子、刷子,甚至砚台或大把的毛笔都埋进去,等女儿惊叫,他得意大乐,恨不得把扫帚、畚箕都塞入女儿被窝。

其实想想,这种玩意儿天天玩有多大意思呢,可是钱钟书百玩不厌——这不就是一个活脱脱的孩子心性吗?

在女儿面前,人家更是不稀得要什么博学儒雅文明人设。教女儿英文单词不是为了显摆,不是为了严肃教学问,而是为了满足自己的“开心调皮”之顽童心理:见女儿有潜力可挖,钱钟书教女儿些法语、德语单词,大多是带有屁、屎的粗话。有朋友来时,钱钟书就要女儿去卖弄。

“我就八哥学舌那样回答,客人听了哈哈大笑,我以为自己很‘博学’,不免沾沾自喜,塌鼻子都翘起来了。”看钱瑗的这些描述,总有一瞬间的恍惚,她笔下的这个父亲真的是学贯中西的钱钟书吗?居然这样不拿自己的学问当回事儿。

我总是在想,现在“精英教育”如火如荼,私立学校遍地林立,如果钱钟书活到现在,会对这样的教育模式作何感想?会不会再写文调侃一下?毕竟,拿自己的博学不当回事儿的开心教育模式,太罕见了。

这个只配做自己女儿弟弟的钱钟书真是“痴心绝对”,杨绛写过:他很认真地跟我说:假如我们再生一个孩子,说不定比阿圆好,我们就要喜欢那个孩子了,那我们怎么对得起阿圆呢。

我承认看到这个描写的时候心瞬间就暖化了——原来,一个夫妻只生一个孩子的最佳理由在这里,钱钟书的爱,简直可爱别致到无以复加,透着傻傻的痴心。

记得当时我在自己的个人博客里写过一句感受:钱钟书的痴心,四海八荒就此一个,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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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钟书一辈子活得随心所欲,在人际交往人情往来这方面,完全我行我素:

曹禺是他的同窗,他照样在书里开玩笑。《围城》中有个情节,三闾大学的“女生指导”范小姐与主人公之一赵辛楣相亲时,问赵辛楣是否喜爱曹禺,赵回答从未听说过;他为了自己家那只猫,准备了一根长竹竿放在门口,不管多冷的天,听见猫儿叫闹,就急忙从被窝里钻出来,拿着竹竿,去帮自己的猫和邻居家的猫打架;他喜欢跟朋友玩文字游戏,据说要考证所谓的博学多记,问吴组缃一个最搞笑的问题:“马克思第三个外孙女嫁给谁了?”吴组缃只好回答不知道,他却为此乐不可支。

他记不清自己的生日,也不屑过什么生日,八十岁那年,好多学界人士要给他做寿,打电话询问他的生日具体是哪天,最懂他的杨绛玩笑着挡驾:“没有那一天啦!”因为钱钟书早就撂下过话:“不必花些不明不白的钱,找些不三不四的人,说些不痛不痒的话。”

这样的人,能时时和他对等的有几个呢?骨子里像孩子般的天真纯粹,脑海里又有着智慧老人般的博学,能在他如此跳跃的脑神经音符里跟上节拍,也得是个同样的牛人才行吧。

……

想了又想,写了又写,其实我怎么可能了解他呢。

时至今日,看过了他的诸多所谓不靠谱故事,他仍旧是我心中神一般的存在,我想,我真的并不需要过多了解他。

他远远地存在着,偶尔想起他,谈起他,在我的心里能时时荡漾起一抹微笑,就足够了。

他是文学天才,又是生活废材。他很狂傲,他很毒舌,他很自恋,世间所有都被他拿来悉数调侃,除了他的妻女,没发现他眼里有过谁……

但我就是喜欢他。

因为他天性里像个孩子。他的狂傲与痴心都来自于此。他身上似乎有着一道天然的屏障,自动过滤了俗世里的规则、欲望和羁绊,而只保留了生命最初的不加掩饰和天真简单。所以,他才深谙俗世却脱离俗世,通晓世故却世故尽无,看透情事,却不拒真情。

我们走在生活里的洪流里,我们最终都被淹没了,他却没有,他很轻易地用自己的天性抵抗了洪流,用辛辣幽默的文学天分给我们剖析了人生,任你外边铺天盖地的喧嚣,而他,则安心住在自己最在乎的三人城堡里,过着自己的人生。

就在此刻,我觉得他似乎在某个地方狡黠一笑,看我语无伦次地写完关于他的每个字。

可爱的老头儿,斗胆写你,敬请原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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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冰儿,70后,副刊编辑,热爱文学,崇尚简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