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树森
《宣城历史文化研究》第531期
婚俗是民俗的一部分,它受一定社会的政治、经济、文化的影响而呈现不同的形态,既有传承性,也有渐变性;既有地域性,也有趋同性。清代后期,皖省内外客籍人大规模地移入宁国,以致宁国“土著少、客民多,五方杂处,风俗各殊”;解放以来,婚俗随时代的变化而有演变。在此述之,以飨读者。
一、解放以前的婚俗旧时婚俗有纳采、请期、迎娶、拜堂入房、回门等程序,场面隆重热闹。
【纳采】 男方父母托媒人送到女家提亲,携带儿子的“庚帖”(用天干地支表示的出生年月日时)、糖。女方父母看过男家后,才将女儿庚帖交男方。男方请算命先生“合八字”(庄村本地人称为“格八字”),看男女属相是否相克,多求男胜女;慎重者到庙里抽签;或用香炉(衣箱)将女子庚帖压3天,如3日内男家无打破碗、口角等不顺事,才算“合婚”(南极乡梅村人将女子庚帖放在酒坛上,如坛内新酿米酒3日内不变酸,准予婚事)。结亲以家世清白、子孙读书为上,贸易、务农、手工业者次之。纳采、纳币均须启椟(即打开匣子)、焚香、鞠躬,行四拜礼。
【请期】 男方请算命先生按双方生辰推算,选择吉日“过门”(多择双日,以“8”为多),用红纸写成期帖,遣媒人送到女家。双方开始筹备婚事:男方布置新房、准备双方办酒所需酒菜、购置衣物,做“上轿红”,或到轿行租用“凤冠霞帔”、鼓乐彩轿;女家请匠人做嫁妆(盆、桶、箱、梳妆盒等),嫁妆多少随家庭条件各异,多为4件、8件。胡乐一带女方以礼单开出所需礼物(16两制秤:8斗米、80斤肉和84元钱)和首饰、几套衣服。狮桥一带给女方每户至亲“垫萝礼”(两斤肉、两筒月饼、1斤红糖),有的地方过礼之物为猪肉2斤、挂面2斤、白糖1斤、饼子1筒。
【迎娶】 成婚前一天,男家门前张灯结彩,贴喜联,请亲友乡邻帮忙(有知客、帮厨、缝被条、挑水劈柴、借碗凳、礼房管账、迎亲催客等分工);男家办“帮忙酒”。请“福人婆”(指儿孙满堂且夫妻原配的女性)铺床,将枣子、栗子置于被褥下,含“早立子”之意。新郎上坟祭祖,向祖先禀告结婚之事。部分地区请有福气的老人在新郎床上“暖房”或让男孩睡一夜。
成婚前一天,女家约请送亲人、厨师、礼房先生等人帮忙,先后办“帮忙酒”、正酒;亲友前来送礼,俗称“添箱”。有文化的女家贴“迨其吉兮谷我士女,式相好矣宜尔室家”对联(或“丹凤鸣锵奏,黄莺出谷飞”),横批曰“于归之喜”。在胡乐女家也贴喜联、挂灯笼;南极乡梅村的女子打算婚后“两头住”,女家才贴出喜联。姚高、庄村等地女家一般不贴对联。
迎娶之日,姑妈帮新娘梳妆打扮,穿上男方送来的“上轿红”,在簸箕上母女抱哭(有依恋娘家和哭发之意),母亲向女儿交待一些在婆家做媳妇的规矩。菠箕中摆一方凳,新娘登上,由其兄(弟)背至堂前,朝先祖像焚香礼拜,名曰“辞祖”(有的女子在出嫁前一天上坟“辞祖”)。之后新娘向长辈叩首,受“磕头礼”。
男方彩轿发至女家,谓之“过轿”。男方为书香门第者,在轿上贴上联,让女家对下联。接亲人将礼物交女方媒人清点,礼物办齐才被请进门吃瓜子、糖果(在庄村,接亲人被安排坐在堂屋左边)。为了“不带走娘家灰尘”(灰尘比喻财运),新娘由其兄(弟)背上轿,新娘不得回望娘家房屋。女家给轿夫“上轿礼”、放双响,轿子启程,谓之“发亲”。新娘上轿后,家里立即将梳洗的水泼于门外(有“嫁出的姑娘如泼出的水”之意),将大门关上。
新娘乘4人抬的轿,媒人乘2人抬的轿,阔气的男方还让送亲者坐小轿。迎送新娘皆需4位姑娘,男方带来的鼓乐队敲大锣7响,祖上有做大官的则敲大锣13响,本地人用“三响冲”。新娘兄弟随同送亲人“押轿”(有的半路回家),送亲人当天不在男家歇夜。行轿途中歇息,均用菠箕垫轿脚;有路人拦轿,则撒糖果、瓜子应付。即便知县遇着凤冠霞帔的新娘也得让道,人们很尊重女子一生中最荣耀的一天。接亲人路遇村口、桥、岔路口、庙宇等,放鞭炮驱邪;纵然绕弯路也力求顺水行至婆家,以图顺利。
【拜堂入房】 男方听见接亲人放过双响,即知彩轿将归,也放双响迎接,让轿落在菠箕上,给轿夫“下轿礼”,焚香开轿门,用茶叶、米以谢“轿神”。
湖北籍人、安庆籍人、本地人习俗:用两块青布袋轮换铺路,让新娘踏入家门,有“一代传一代”之意。至香案前,新郎站左,新娘立右,在司仪的主持下,一拜天地,二拜高堂,夫妻对拜,后入洞房。本地人先让新人到宗祠拜亲,再踏麻袋到家。
司仪安排人给新娘打洗脸水、让一对新人吃“枣子茶”和“交杯酒”。“送房”时,新郎手棒一对红蜡烛,两名送亲姑娘或童男童女扶新娘踏布袋步入洞房,他人喊四句吉祥语道贺。在胡乐、庄村、青龙等地,新人入洞房时抢占床的左端(大边),以图日后当家作主。新郎用秤杆挑去新娘头上的“蒙头红”,意味新人见面、称心如意。胡乐一带请“福人公”(或称理事人,由儿孙满堂且夫妻原配的男性充任)挑去“蒙头红”。
是日,男家正式办酒款待宾客,分批次开酒席,首请送亲人用餐,单独为一桌,新郎的舅舅坐上方。席间,人们尽情喝酒吃菜,汤圆上桌时即放双响,一对新人在司仪的引领下逐桌向宾客敬酒,宾客则祝新人白头偕老、幸福美满。新人敬过酒后,客人才可吃汤圆。湖北人重午餐,其他籍贯人则重晚餐。
【闹新房】 饭后一般亲朋即回家,至亲则留下参加当晚的“闹房酒”。届时联桌摆菜,一对新人坐上席,平辈坐两边,新郎的表兄弟轮番向新人敬酒,请新娘点烟;常有行酒令、猜拳者,甚为热闹。有人临场编说吉祥语,如“桌上一对蜡,风吹两边搭。今年吃喜酒,明年抱娃娃”,每说一句,众人以“喜呀”等衬词喝采。
“文革”前,各地时兴闹新房,有的长达三四天。新郎的表兄弟甚为活跃,逗笑新人或向新人要糖要烟;“闹房无大小”,要新郎与新娘亲嘴,包梅村甚至有公爹称呼新娘为大嫂者。“闹新房”后,新娘将嫁妆的钥匙交给婆婆。胡乐等地找一对童男童女在子孙桶内解小便,用先放入桶内的枣子、花生答谢这对童子(在南极乡梅村,桶内的五香蛋、花生任人抢取)。夜晚新人就寝,有好事者躲在窗外,窃听偷看新人的谈笑举动,以资日后谈笑。也有预先潜入洞房偷出新人衣服后,次日让成年男子扮一对新人,一孩童扮麒麟,演《麒麟送子》戏,以祝愿新人早得贵子。
湖北籍人新婚第二天早晨开“拜客酒”,新娘将自带的茶食果品摆出,泡上香茶,由公婆请来族长、至亲入坐,按层次请长辈受拜,长辈赠红纸包、礼鞋;平辈亲朋有以假纸包开玩笑者。新娘由妯娌陪同,前往男家祖坟祭拜,谓之“认祖”。待帮忙人还过碗筷桌凳后,再办“谢忙酒”、“谢媒酒”。
【回门】 新婚第三天,新娘在丈夫的陪同下回娘家,谓之“回门”,岳父母置酒招待新婿,内兄弟作陪。新人吃过午饭后回家,否则有“空房”之嫌。港口、胡乐、庄村等地,新婚第九天,新娘被兄弟接回住10天,谓之“接住九”,后由新郎接回。在南极乡梅村,娘家人带米、菜到新娘家办“三朝酒”,男方长辈也来送礼吃酒。
旧时其它婚俗:
童养媳 旧时穷苦人家因无力抚养,将童年女孩许与人为妻,因年小不能举行婚事,故养活在男家,一般比男子大五六岁。待女孩长至十六岁,便“圆房”(结婚)。童养媳多半处境凄惨,吃不饱、穿不暖,饱受公婆虐待和丈夫打骂,甚至被卖给他人。如男青年生病,为图早愈,遂在病期结婚,谓之“冲喜”;如遇公(婆)病重,还得赶在公(婆)去世前与丈夫“当棺拜堂”。有的夫妇几年不孕,可抱养他人的女孩,名曰“压子”。
寡妇改嫁 旧时寡妇改嫁倍受谴责,认为有失贞操。受到原婆家各种刁难、凌辱,连各种礼仪也被废除:从小门出嫁、不坐轿、不放双响、不宴客、不准过桥,黄昏时从旁门进入新的婆家。有人忌讳寡妇路过门前,怕踩死门前草木,在门前放一扫帚;有的寡妇被迫在原婆家脱去一只鞋到新的婆家;胡乐一带娶亲后请和尚“接龙”,认为寡妇糟塌了龙脉。有的被原公婆转卖他人,如不从则施行抢亲。旧时梅林、青龙、太平等地有大户抢寡妇的现象。
招婿 有女无儿户,为传宗接代、继承家业,多数将兄弟之子招为继子,少数招婿为子(旧称“入赘”)。在胡乐,应招为婿者也坐轿。多数入赘者受人歧视,从妻姓,被称为“倒插门”,有“好铁不打钉,好男不招亲”之说。尤其在岳父母死亡后,女方叔伯多给予刁难,无法承家业,甚至被赶出家门。也有多子女的妇女死去丈夫,得到宗族的同意招夫以养子女;也有老年丧子,将媳妇留在家里招亲。
换亲 两家男子因家贫无力娶妻,又均有姐妹未嫁,则互换成亲。这种婚姻多不遂愿,为之哭闹者甚多,有的以死抗婚。解放前庄村、姚高、青龙、太平等地有换亲现象,在仙霞较少。
指腹为婚 两家父母年青时相好,好事者则指腹约为亲家。如能巧合,一家生男,一家生女,则长大后成亲。此俗在解放后绝迹。
典妻 男子因负债而出租妻子,一般三至五年,其间生孩归受典者。旧时姚高有此现象。
表亲 70年代以前,部分地区有表亲结婚。后因法律禁止近亲结婚,人们逐渐认识到表亲的后代常有先天缺陷,故此俗为人所弃。
二、解放以后的婚俗【订婚】 解放后,婚姻无须严守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没有合婚、纳采程序,婚俗有较大简化、改进。青年男女多在生产、工作和日常交往中接触了解(少数经人介绍相识),自由恋爱,产生爱慕感情后告知双方父母。五六十年代,姑娘选择夫婿多为国家干部、医生、司机、厂矿职工等有固定工资者,其次选择经商者、手工业者;七十年代看中现役军人;八十年代看中有“铁饭碗”的大中专毕业生和国营企业职工;九十年代以后,收入稳定者皆可,不只选择城镇户口。
女方亲眷到男方看家,男方父母包给姑娘“见面礼”(礼币数目含“8”或“6”)。确定婚姻关系后,男方请长辈或媒人到女家送日期和彩礼(办酒所需的钱款、猪肉、月饼、糕点等)。
【备婚】 婚期确定后双方即准备婚事。男方为新娘出资购置嫁妆,条件好的女家另配嫁妆。随时代发展和经济条件的逐步改善,选作嫁妆的除衣被外还有时尚物品,如:六七十年代,以“三转一响”(缝纫机、自行车、手表、收音机)为时尚嫁妆,八九十年代以电视机、洗衣机、电冰箱为佳,2000年后城区女家要求男方购置一套商品房,2010年后经济条件好的男家除必备家用电器外,还购置一套商品房、一辆小型汽车,家境宽裕的女家也将小型汽车甚至商品房作为配送嫁妆。六七十年代,女家将麻饼送到亲友家,告诉办喜事日期,亲友家即准备贺礼,有“吃了饼,套了颈”之说。2000年后将办喜事的人家打电话、发送信息,告知亲友届时前来吃酒。
【迎娶】 婚嫁之日,新人皆着新衣(九十年代后,新郎穿西服、戴礼花,新娘穿婚纱;2010年后时兴中式衣服)。接亲人在新郎的陪伴下来到女家,女家关起大门,让接亲人从门缝塞进“红纸包”,双方“僵持”(旨在制造热闹气氛,显示男方低头接媳妇之意)许久,女家才开门将接亲人让进屋里,接亲人即动手绑嫁妆(衣箱上放被条、水瓶、梳妆盒,嫁妆上插有柏枝和染红的白果、花生。80年代后以车结亲,则将嫁妆装入车厢内)。
发亲时刻一到,新娘由兄弟(叔伯)背出家门,新娘仍不得回头看娘家。因时代和经济条件的不同,迎亲的出行方式也不同:七十年代以前,新娘在众人的陪同下徒步走到婆家;八九十年代则乘三轮车、农用运输车或农村客运班车行至婆家(八十年代城里一度实行自行车迎亲),城区男家借用单位公车结亲;2000年后私家车、出租车增多,男家一般请彩车接亲。途中偶有拦路人则以烟糖打发。遇街坊、村口,则放鞭炮以示路人。有的请人摄录接亲过程、拍摄喜庆场面。
送亲人到男家即被迎进厅堂喝茶吃果,新娘由新郎背进客厅,其时有人喷洒礼花。随即由男方姑妈(或本地中老年妇女一人)为新娘打洗脸水。新郎的父母端坐客厅上方,接受新娘的叩拜,新娘称呼“爸妈”后,公婆赠与“改口费”(礼币)。司仪让一对新人喝“交杯茶”(内有枣子,寓意早生儿子)。
男女方均在家办酒席款待亲友、答谢帮忙者。2000年以后,多半由男方出资在饭店办酒席,女方的亲友也来赴宴,其礼金归女方收纳。招婿之家同样设酒席招待客人。
【婚礼】 “文革”期间,闹房习俗渐少,开“新娘欢迎会”:桌子相联,宾客围桌而坐,新人坐上方,桌上摆放花生、糖果、瓜子,在司仪的住持下让一对新人背诵《毛主席语录》,唱“革命歌曲”,介绍恋爱经过。“文革”之后,闹房一习绝迹,亲友以打牌、打麻将取乐。2000年以后,男家请婚庆公司(或酒店方代表)主持婚礼,请好友(尊长)做证婚人,其间播放事先录制的反映新人恋爱经历的幻灯片;有的婚庆公司以灯光、音响布置场景,设置抢答题,营造热闹气氛,或令新人着唐装,播放古典乐曲、行汉唐礼仪,以显文化气息。
【回门】 “文革”后改在婚礼的次日“回门”,新娘携丈夫回娘家,岳父母置酒招待新婿,内兄弟作陪。新人当日回到自家住宿,否则有“空房”之嫌。新娘在家招亲的,新婚次日新娘随丈夫前去拜见公婆。
1950年5月我国第一部《婚姻法》颁布,确立一夫一妻制,废除一夫多妻制,禁止重婚,由此,纳妾、童养媳、换亲、指腹婚、典妻、冥婚等陋习在社会上绝迹,提倡婚姻自主,男女均可主动追求爱情。人们对招女婿、寡妇改嫁予以平等看待。男女再婚不受歧视,但礼仪尚简,一般不收礼、不放双响、不举行迎亲仪式,仅小范围办酒招待亲友,以示结婚。
(作者系宁国市方志办工作人员)
制作:童达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