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光蕊赴任逢灾》这一回,疑点多多,迷雾重重,可不太好读噢。然此篇正是作者立意高远之处,读懂了,方能明白何为“造化”,读不懂,《西游记》就只能是儿童故事。
陈光蕊(唐僧的父亲)考上状元,遇小姐殷温娇(唐僧的母亲)抛打绣球招亲,得以与丞相之女成亲。
陈光蕊赴任江州,从丞相府出发,竟无人伴随,仅带一家僮,到洪江渡口,艄公刘洪、李彪见色起意,杀了陈光蕊和家僮,逼小姐顺从。小姐寻思无计,只得顺了刘洪,更离谱的是刘洪穿了光蕊衣冠,带了官凭文书,同小姐往江州上任去了。
刘洪一水贼,居然敢冒充朝廷命官,还带着个活证人,小姐不揭穿杀夫凶手还在等什么?她可能担心怀着的孩子有危险,孩子(即后来的唐僧)生下后,顺水放走,由老和尚收养,她完全可以报案,却为何仍不作声?
更离奇的是, 刘洪竟冒充了十八年没被发觉!女儿出嫁后没回过娘家,也无书信来往!这十八年中,小姐和杀夫凶手夜夜同床共眠,简直叫人无法想像!
后来儿子陈玄奘年满十八岁后到京城报信,丞相居然发六万御林军来捉!
陈光蕊复活后,一家团圆,小姐竟然又从容自尽了!
着实叫人费解啊!
于是,就有人说,这一篇是《西游记》最大的一处败笔。最不合理,甚为荒诞!犯了写小说不可犯的错误,这些漏洞作者能回答得了吗?作者吴承恩在处理这段故事时的拙劣只能用一个字来形容:臭!
恰恰说错了,吴老先生绝不至于犯如此低级的逻辑错误,难道他不知道这样写很荒诞吗! 还留下把柄给你来说! 既然他这样写了,就是另有深意的,这正是吴老先生的高明之处!
看我来回答这个问题。
我的答案是: 这一切的一切,都是菩萨安排好了的。
这个答案,你满意不? 先莫要笑我,真相就是这样的!
什么? 你觉得这个答案很无聊? 那好,让我们一起来细细推论:
首先,这段故事里的疑点很多,可你知不知道,疑点越多,线索就越多,所以,任何一个疑点都不能放过,这些看似矛盾的表象背后,一定有着一个统一的载体。
故事的结局是: 玄奘十八岁后到京城报信,捉了杀父仇人,拿到江边渡口祭奠,活剜了刘洪心肝。龙王送光蕊还魂复活,一家团圆,后来殷小姐毕竟从容自尽了。
凡是结果,就具有确定性,唯一性。故事既然是以这种结局来结束的,那么,我们可以说故事发展中的任何过程都是为了导致出这样一种结局而设计的。
这个结果中所存在的最大问题就是: 为什么要等到十八年后,玄奘到京城报了信,才能复仇? 难道小姐就不能复仇吗?
如果小姐可以自己复仇,那么,小姐可以采取至少以下4种办法:
1. 写信给父母。
2. 找一个与凶手不和的官吏说。
凶手并未时时不离她身边,也未将她禁锢,她完全有行动自由,而且凶手还是经常外出办公。这两条她完全做的到。
3. 夜里睡着了下手。
4. 饭菜里投毒。
这两条更容易做到,但温娇小姐一条也没有采用。
温娇小姐完全有能力有条件自行复仇,但是她没有复仇。那么,很明显,这个故事一开始就是设计的是: 这个“血海深仇”,就是专门留给儿子玄奘长大了来报的,而不是给她来报的。
那么,又有新的问题:
这个“血海深仇”,不让温娇小姐自己报,这可能吗? 这个思想工作做的通吗?温娇小姐每天面对着这个杀夫仇人她会怎么想? 白天的要伺候他吃,天黑了还要陪他睡,她就这么眼睛一闭,天天忍着紧他折腾啊? 还要忍一十八年,我们的温娇小姐她受的了么?!
如果她无法忍受,那么,她绝对会采取以下两种措施: 1.干掉凶手。 或是 2.干掉自己。
可是,无论是干掉凶手还是干掉自己,都会导致玄奘长大了不能报仇。因此,要使玄奘长大了能亲自报仇,我们的温娇小姐她既不能干掉凶手也不能干掉自己。
那么,究竟怎样才能让温娇小姐既不干掉凶手也不干掉自己,并且心甘情愿地陪着杀夫仇人睡上六千五百七十个夜晚呢?
陈光蕊中了状元,跨马游街,遇丞相之女殷温娇打绣球招亲,恰打着光蕊的乌纱帽。当晚就拜了堂,入了房。第二天一大早就携美妻赴任去了。
真是爽啊! 就连作《证道书》的残梦道人澹漪子老前辈都羡慕的不得了,在此处夹批曰:“真快活!状元易中,此景难逢。”
可是,这里面的问题太大了! 我们来研究一下陈光蕊赴任的路线:
京城——陈光蕊家——万花店——洪江渡口——江州。
这一趟路途究竟有多远? 不要从地图上找,我们应该尊重原著,作者已经给出了答案,就看你看书是否仔细。
陈光蕊与小姐结婚的那天晚上,丞相吩咐安排酒席,欢饮一宵。二人同携素手,共入兰房。次日五更三点,太宗命光蕊为江州州主,即令收拾起身,勿误限期。光蕊谢恩出朝,回相府,携妻前往。
路上,“光蕊便道回家”。可见陈光蕊的家住在京城与江州之间,因为是顺路,便道,所以陈光蕊顺便接老母一同上任。母亲张氏大喜,当日即行。
一、 从京城到陈光蕊家有多远?
后面玄奘见婆婆时有交代: 玄奘领婆婆到刘小二店内,又将盘缠与婆婆道:“我此去只月余就回。”解:
1. 从万花店(经过陈光蕊家)到京城报信,在外公家住上1或3天,再返回江州去复仇,一切事情办完了,再来万花店接婆婆,只在1个月左右的时间。
2. 从万花店(经过陈光蕊家)到京城报信,在外公家住上1或3天,然后就马上直接过来,约需1个月左右的时间。
玄奘是出家人,一般是不会打诳语的,何况还是自己的婆婆,所以,这个时间他应该算的还有多的,也许还要不了1个月。他给了婆婆约1个月左右的生活费。
若按1,从京城到陈光蕊家,最多只在3天左右。
若按2,从京城到陈光蕊家,最多只在10天左右。(一月30天,减在京城外公家住2天,一来一回各14天,减去从陈光蕊家到万花店的4天,约为10天。)
二、 从陈光蕊家到万花店有多远?
当日即从陈光蕊家出发,“在路数日,前至万花店刘小二家安下。”解:
“数日”,为几天,一般指3天,或3——5天。如果有7——10天就是“旬日”了。所以从陈光蕊家出发,到万花店,约有4天左右。
在万花店,母亲张氏养病误了2天,光蕊道:“此店已住三日了,钦限紧急,孩儿意欲明日起身,不知母亲身体好否?”张氏道:“我身子不快,此时路上炎热,恐添疾病。你可这里赁间房屋,与我暂住。付些盘缠在此,你两口儿先上任去,候秋凉却来接我。”光蕊与妻商议,就租了屋宇,付了盘缠与母亲,同妻拜辞前去。
陈光蕊打算第4天一起走,母亲叫他们先走。于是,他们在第3天先走了。
三、从万花店到洪江渡口有多远?
“晓行夜宿,不觉已到洪江渡口。”解:
1. 第3天的上午走的,过了一个夜后,第4天到的洪江渡口。
2. 第3天的上午走的,当天晚上要找旅社住宿的时候,到的洪江渡口。
陈光蕊在万花店曾买鱼送洪江里放生。为十五里路。这洪江渡口可能要比放生处(十五里)要远。多数是当晚要找旅社住宿时,到的洪江渡口。
四、从洪江渡口到江州,已经不远了。
刘洪、李彪,候至夜静三更,先杀家僮,次将光蕊打死,抛尸洪江。
“却说殷小姐痛恨刘贼,恨不食肉寝皮,只因身怀有孕,未知男女,万不得已,权且勉强相从。转盼之间,不觉已到江州。” 解:
刘洪杀了老公,殷小姐相从,只因身怀有孕。又行了几日,才到江州。
好了! 真相已经出来了。
我们可爱的殷温娇小姐和陈光蕊同志结婚的第二天一大早,就接到圣旨,开始远行,而先一天晚上,丞相吩咐安排酒席,欢饮一宵。一宵是多久? 一夜! 即使没有一夜,也有大半夜! 至少得转钟两三点,陈光蕊的酒量如何? 精力如何? 这些都是可能存在的问题,但毕竟是“共入兰房”了,两个人在一起睡了三五个小时大概是有的,这三五个小时有没有发生性关系? 不好说,就算真的发生了,有没有受孕? 又不好说,就算一枪命中怀了孕,还是说不通!
因为从温娇小姐结婚的那天晚上算起,到老公被杀,按多的算: 只有18天,若按短的算: 仅仅只有8天时间。而温娇小姐竟然已经确认自己怀孕了! 只是未知男女。这“未知男女”就是怀孕有一向时了,而不是刚刚才发现。
居然是这种事情! 你叫我怎么说?!
按医学常识,一个女的,一般在月经后的第14天左右排卵,且在排卵前后的24小时内有性生活,距上次月经40天或45天以上(至少得有一个月不来好事),并有恶心、呕吐、喜食酸辣、小便增多、乳房发胀等症状时,才可能是怀孕了。这个时间是在40天或45天以上。
另见《西游记》第37回,三藏道:当时我父曾被水贼伤生,我母被水贼欺占,经三个月,分娩了我。我在水中逃了性命,幸金山寺恩师救养成人。可见,唐僧的母亲在结婚前已经有孕,是实。
因此,我可以肯定地说: 温娇小姐肚子里怀的这个孩子,在结婚之前就已经有了,而绝对不可能是新科状元陈光蕊的!
丞相殷开山有一女,名唤温娇,又名满堂娇,未曾婚配,正高结彩楼,抛打绣球卜婿。
丞相的姑娘为什么要打绣球招亲? 绣球招亲是一种近乎荒诞的婚配方式,打着谁,嫁给谁,赖都赖不脱的,丞相会同意吗?! 这样一个娇女儿,绝对是大美女一个,怎么可能乱嫁呢?
再看看这大街上,什么样的人没有啊,捡破烂的,讨米要饭的,都可以来“重在参与”一下,绣球往大街上一扔,谁抢到了,小姐就归谁,哪管他是个什么样的人,她的父母就忍心这样糟蹋作践自己的女儿?
可见,抛这个绣球,是百分之百的有问题!
现在既然这样做了,那就一定有“不得不这样做”的原因。
这个原因,就是我昨天说的: 小姐在结婚之前,肚子已经被人搞大了!
小姐的肚子被人搞大了,而且她的爹妈肯定是已经知道了,所以才会如此急切切地办这个绣球招亲,你看:
“恰打着光蕊的乌纱帽。猛听得一派笙箫细乐,十数个婢妾走下楼来,把光蕊马头挽住,迎状元入相府成婚。那丞相和夫人,即时出堂,唤宾人赞礼,将小姐配与光蕊。拜了天地,夫妻交拜毕,又拜了岳丈、岳母。”
也就三五分钟的事儿,我们的陈光蕊同志还没有反应过来,就已经结了婚!
古代的人结婚虽然不需要办理结婚证,但程序也够复杂的,我们只按最简单的说,择吉日纳采礼,择吉日合婚压庚,择吉日定亲过门,择吉日迎娶拜堂,都是要选择吉日的啊! 不择吉日,难保白头携老,而“吉日”又不是天天有的,丞相根本就等不了,所以,干脆全部省了,直接拉进来就拜堂入洞房,多省事儿。
甚至连姓什名谁,家居何处,是否婚配,这些最起码的都没有问,反正是打着你了,你可不许赖婚哟!
尽快的把小姐嫁出去,只要是个男人就行,这就是绣球招亲的真相!
有人说,丞相办这个绣球招亲,就是冲着“新科状元”来的。这个说不通。
1. 丞相的女儿一般要配皇亲国戚的,即使嫁省长都亏了,新科状元才市长的级别,在丞相的眼里和大街上的那些人也只略高一点。
2. 如果丞相真的看中了新科状元,就会请人去探,去说,也不至于抛打绣球让别人也有抢到的机会。
3. 如果目标就是新科状元陈光蕊,那小姐打的准吗? 万一打到别人怎么办? 或是陈光蕊根本就不走到这条街上来,咋办?
可见,小姐打绣球招亲的目标,并不是专冲着“新科状元”来的,而是任何一个男人。事已至此,又能咋办呢? 尽量地朝着看的顺眼的男人打呗。
小姐在结婚之前,肚子被人搞大了,当然免不了丞相的一顿呵斥,但不管怎样,做爹妈的还是得为女儿掩羞遮丑,所以,绣球招亲就是一个较好的补救办法。
那么,除了抛绣球招亲之外,还有没有其他的可行方案呢? 比如说: 是谁搞的小姐,就把小姐嫁给谁,小姐情郎,两全其美,这样岂不是更好? 这个方案才应该是首选啊,丞相为什么不采纳呢?
假设1: 丞相允许小姐嫁给情郎。
那么,小姐的情郎当时就应该在现场,正等着接绣球咧,只怪小姐没打准,“恰打着陈光蕊”而已。
但这也说不通,如果丞相允许小姐嫁给情郎,那直接嫁就得了。也就不存在绣球招亲了。
假设2: 丞相不允许小姐嫁给情郎。
如果丞相不允许小姐嫁给情郎,而采用绣球招亲,打着谁,嫁给谁,那么,其背后的隐意就是: 可以嫁给大街上的任何一个人,也不成全你!
但这也说不通,情郎也可以来抢到绣球啊。
所以,这两个假设都不能成立,既不是丞相允许小姐嫁给情郎,也不是丞相不允许小姐嫁给情郎。
问题不是出在丞相小姐这边,问题是出在情郎这一边! 是这个情郎把小姐的肚子搞大了,又把她甩了,不要她了!
怎么办呢? 眼看着小姐的肚子一天天凸起来,丞相也没招了,时间紧迫,那就打绣球吧,打着谁,嫁给谁,只要是个男人就行。闺女啊,你就尽量地朝着看的顺眼的男人打呗。
唐僧的亲生父亲绝不是新科状元陈光蕊,因为他的母亲温娇小姐与陈光蕊结婚的时间仅为8至18天,这么短的时间,温娇是不可能确认怀了孕的。
唐僧的亲生父亲就是那个水贼刘洪。只有这一种解释,才能将全文中所有的谜团矛盾一一破开!
因为唐僧的亲爹是刘洪,我们的温娇小姐才会心甘情愿地陪着杀夫仇人睡上六千五百七十个夜晚,才会过上十八年世外桃源般的真正属于自己的日子。在温娇小姐眼里,刘洪才是真正的情郎,一个为了自己才杀人的人而已。
当年在洪江渡口,刘洪、李彪两个水贼杀了陈光蕊,如果真的只是为了劫财劫色,那么,这两个水贼就会财物平分,女人也要平分,先轮奸,再商量: 这个女人究竟是杀掉,还是藏起来压寨。可都不是,钱都没要,居然是: 刘洪穿了光蕊衣冠,带了官凭,同小姐往江州上任去了!
我们再看这一幕的细节:“先将家僮杀死,次将光蕊打死”,家僮是杀的,一刀就解决了,光蕊是被打死的,打,比杀要慢得多,刘洪为什么要打? 肯定是边打边骂:“我叫你干...!”
小姐见他打死了丈夫,也便将身赴水,刘洪一把抱住道:“你若从我,万事皆休;若不从时,一刀两断!”这句话真是耐人寻味啊,你若跟我过日子的,我也不计较你跟陈光蕊的事了,反正你已经有了我的孩子,你若不跟我过日子,我就跟你一刀两断!
刘洪若真的是劫色,就不用说这番话了,先捶她两捶,看她老不老实! 而作者用的“一刀两断”这个词实在是妙啊。各位看官,你们都以为是要杀小姐么? 不是滴,是在用“分手”吓唬小姐! 百分之百的指“分手”! 因为小姐本来就是准备去跳河自杀的呀,你还再用杀她吓唬的了么?! 所以,小姐不是怕死,而是怕分手!
刘洪把她的肚子搞大了,为什么又不要她了呢? 现在怎么又在船上呢? 只有一种解释: 刘洪的家庭反对他娶温娇小姐。
刘洪与温娇应属自由恋爱,因为家庭反对,才不能结婚,不能去抢绣球,如果是他自己不爱小姐,他现在也不会化装偷跑到这船上来打死光蕊,现在,已经把光蕊打死了,你若不从我,我就再回去,看你怎么办! 小姐怕的就是这。
刘洪的家庭势力一定不小,如果比丞相低,也不敢那样做,两家大概是势均力敌,而且是对头,这从后面可以看的出来,刘洪在官场上应付自如,绝不是一梢公水贼做得了的,丞相在知道真相后,一纸公文就能解决的问题,却要跑到皇帝那儿讨来六万御林军去剿,就说明刘洪的家庭势力不是那么好对付的!
各位看官啦,看书得仔细,作者这样写,都是有用意的,你自己想不通了,却说作者水平臭,这是什么道理?!
刘洪是爱小姐的,因为小姐已经结了婚,刘洪的爹妈才放松了监控,刘洪才得以脱身,尾随而来,买通开船的李彪,化装成梢公,打死光蕊,与小姐私奔,改名换姓,连显赫的家世都放弃了,情愿与小姐躲在江州过小日子。如果是在京城,那她们就是不可能的故事。
刘洪必然是深谙官场之道,行事分寸恰倒好处,才得以十八年来不升不降不调不露。
小姐十八年来必然是经常写信回去: 爸妈,我很好,很幸福,勿来,勿念,光蕊工作很忙,有时间我们就回来看您。
小姐要是不打掩护,能瞒十八年吗?!
若按表面文字,刘洪只见了小姐一眼,就被迷住了,顿时淫心大发,杀人劫色,何等的猖狂! 怎么当了市长反而又收敛了呢? 按这个色魔的本性,再加上江州土皇帝的权利,应该更加有条件滥发淫威才对,应该把江州的女人玩遍才对!
可是他跟小姐过的一直很好,从小姐要僧鞋,找寺院这一段可以看出,他都是顺着小姐的。直到丞相发兵来捉,从梦中惊醒,也没有发现他有一妾。可见刘洪根本就不是什么色魔。
如果小姐怀的那个孩子(唐僧),不是刘洪的,刘洪会对小姐这么好? 而且十八年来人都半老了,还这么好,那就只能说明: 小姐与刘洪才是真正的原配夫妻。而且从感情上讲,比任何一对夫妻都要好的多。
唐僧是刘洪与温娇所生,那么,刘洪又怎么会要杀掉自己的亲生儿子呢?
不会,绝对不会! 刘洪打杀陈光蕊与家僮是何等的利索,难道要杀一个婴儿还不简单吗? 我们来看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幸喜次早刘洪忽有紧急公事远出。小姐暗思:此子若待贼人回来,性命休矣!不如及早抛弃江中,听其生死。
看到没有? 是小姐做的这个弃婴决定。各位女士先生们啊,凭良心说,把自己的孩子抛弃江中,听其生死,还有没有这个婴儿活的命?! 如果她是真的指望“有人救得,收养此子”,她干吗不放到街上人多的地方去?
她怕刘洪谋害此子,性命休矣,难道她丢弃江中,听其生死,不一样也是性命休矣!甚至死的还快些! 要是真的是刘洪要谋害此子,那她可以求得了这个情,反正我已经顺了你,你就饶这孩子一命吧,总要比丢江里好得多!
可她是背着刘洪去的,为什么要背着刘洪呢? 因为刘洪若知道了,绝对不会允许她这样做!
那么,我们的温娇小姐为什么要抛弃自己的孩子呢?
因为在唐僧出世的时候,南极星君告诉她: “此子异日声名远大,非比等闲。”就是告诉她,你的儿子不会死的,将来还很不一般。“汝可用心保护。”可她并没有用心保护,而是往江里扔,往江里扔就是要他死!
为什么要他死? 就是因为南极星君说: “汝夫已得龙王相救,日后夫妻相会,子母团圆,雪冤报仇有日也。”听到这番话,小姐的反应很不正常,居然是“无计可施。”
此子留下是个祸根! 将来必然要来找她和刘洪报仇。所以,温娇小姐做出了一个很艰难的抉择: 背着刘洪,弃婴江中!
当然,出于母性的本能,小姐还是希望他有活命的一丝希望。
唐僧被丢到江里,也算是命大,被金山寺一个叫做法明的和尚拣到了,慌忙救起,见了怀中血书,方知来历。取个乳名,叫做江流,托人抚养。血书紧紧收藏。光阴似箭,日月如梭,不觉江流年长一十八岁。长老就叫他削发修行,取法名为玄奘,摩顶受戒,坚心修道。
这个老和尚的行为实在是叫人费解。
1. 既然见了血书,方知来历。他就应该拿血书去京城告状,或是去找丞相报信,然而,这个和尚什么也没做,并没有去声张正义,竟将血书紧紧收藏。难道他怕惹事吗?
2. 如果说这个和尚是因为怕惹事,才不去报案,不去声张正义,(这个也能理解),但是后来怎么又拿出血书唆使怂恿玄奘去复仇? 很显然,这个和尚根本就不怕惹事!
老和尚前后的矛盾行为,暴露出一个问题: 他之所以这样做的目的,就是为了得到一个像唐僧这样经历曲折的小和尚!
你看: 当江流一十八岁的时候,这个老和尚竟然自作主张的给他削发为僧,并取法名为玄奘,而玄奘自己也很感动地说:“此身若非师父捞救抚养,安有今日?容弟子去寻见母亲,然后头顶香盆,重建殿宇,报答师父之深恩也!”
老和尚乘机再进一步教他如何见母,如何复仇,他在见到母亲后的第一句话是这样说的:“我也不是自幼出家,我也不是中年出家,我说起来,冤有天来大,仇有海样深!我父被人谋死,我母亲被贼人占了。我师父法明长老教我在江州衙内寻取母亲。”
一口气说出来的啊! 不需要试探,不需要考证,说的清清楚楚。
温娇小姐倒吸一口凉气,这复仇的终还是来了。
小姐自见儿子之后的表现是: 心内一忧一喜,喜,当然是儿子还活着,忧呢? 当然是她和刘洪的缘分就要走到尽头了。
小姐问:“有何凭据?”玄奘道:“血书为证!”
小姐在看了这个血书之后,转变是非常大的,来了个180度的大转弯,叫玄奘去京城外公家报信来捉拿贼人。
因为她知道末日已经来临。瞒不住了。
为什么会有如此大的转变? 血书!小姐当年写的血书一定不是真正的实情,而现在玄奘拿出的血书却是分明写着真实的情况! 否则,小姐的转变不至于如此之大!
最后是结果是: 玄奘去京城外公家报信,捉了刘洪,拿到江边,活生生的剜取了刘洪的心肝!
这个故事,如果你仅仅只把他当中一段凄美的爱情故事来理解,就还是没有看出问题来,这个故事真正想说的是: 唐僧亲手杀掉了自己的亲身父亲,逼死了自己的亲身母亲!
刘洪被捉的时候,丞相请小姐出来相见。小姐羞见父亲,就要自缢。玄奘急急将母解救道:“儿与外公,统兵至此,与父报仇。今日贼已擒捉,母亲何故反要寻死?”
玄奘啊,他当然不能理解。
后来,龙王送陈光蕊还魂复活,一家人应该算是团圆了,可温娇小姐还是自尽了!
为什么会是这种结局?
因为温娇小姐对父亲说过这样一句话:“吾闻妇人从一而终。”
人之将死,其言也善,我相信温娇小姐说的是真的。
何况光蕊还魂复活后也说过:“更不想你生下这儿子。”
《西游记》全书100回,《陈光蕊赴任逢灾 江流僧复仇报本》这一回却是以“附录”的形式出现的,作者为什么要这样编排? 当然是有用意的,我们得仔细看。
温娇小姐在生孩子的时候,南极星君对她说:“汝夫已得龙王相救,日后夫妻相会,子母团圆,雪冤报仇有日也。”
听到这番话,小姐的反应很不正常,“句句记得”,“无计可施。”忽然刘洪回来,一见此子,便要淹杀,小姐道:“今日天色已晚,容待明日抛去江中。”
这有两种可能:
1. 刘洪要杀掉陈光蕊的孩子,小姐是在求情。
2. 刘洪与小姐都要杀掉自己的亲生儿子,两人正在商量怎么杀。
如果是1,刘洪要杀一个婴儿,只要一秒钟,怎么可能拖了一个月还不动手? 从一生下来就要杀掉,到一个月还没有杀,就说明小姐求情很有效,刘洪已经饶了孩子一命。
但结果却是小姐把婴儿丢江里了,而且还是背着刘洪去干的。因此,这第1种可能就说不通。
应该是第2种可能,两人正在商量怎么杀掉自己的亲生儿子。因为这个孩子是个灾星,他们走到今天这一步,完全是由这个孩子所赐,这个孩子从怀上起,他们就厄运不断! 可以说他们对这个孩子是恶恨之极! 而且,仙人明确的告诉: 这个孩子将来还要再次危害他们! 所以这个孩子从一生下来,他们就不想要了!
此子留下必是个祸根! 所以,温娇小姐弃婴江中!
凡弃婴,留下的信件会是真的么? 各位见到过弃婴信件么? 见到过多起弃婴信件么? 信中抛弃的原因,五花八门,说实话,我最多只相信弃婴出生的时间是真的。
如果血书是真的,老和尚就应该去告状,必有重赏,但是他没有这样做,那么这个老和尚的问题就大了! 因为他正在导演弃婴长大了当和尚,寻亲报仇这一幕! 没有这个导演,唐僧根本报不了仇!
而后来温娇小姐之所以转变那么大,就是在看了血书之后,才知道末日已经来临。已经无法再隐瞒下去。可见后来的血书写的是实情,而不是原先她写的那个血书。那个老和尚很可能就是观音,或是观音安排的一个人。
结果导致: 唐僧亲手杀掉了自己的亲生父亲,逼死了自己的亲生母亲!
这一切,都是观音菩萨的安排,因为她需要一个像唐僧这样的取经人! 你若不信,我们来看人证、物证,铁证如山:
(一) 人证: 南极星君
南极星君对温娇嘱曰:“满堂娇,听吾叮嘱。吾乃南极星君,奉观音菩萨法旨,特送此子与你。异日声名远大,非比等闲。”
“奉观音菩萨法旨,特送此子与你。”也就是说,温娇小姐要生的这个孩子,是观音菩萨安排来的,那么,观音菩萨对这一切早就是知道的! 是观音菩萨策划安排的整个事件。
刘洪在打死陈光蕊的时候,你大慈大悲,救苦救难的观音在哪儿?! 你为什么不发发善心加以制止?! 你不但不发慈悲救他一命,反而看着刘洪活活打死陈光蕊,好让唐僧寻仇,再来杀掉自己的亲生父亲刘洪,杀了生父刘洪,就能逼死自己的母亲温娇!
这样,才能够得到一个他们所需要的“恶人”唐僧。这样,唐僧才会万念俱恢,看破红尘,终身忏悔,一心向佛。这样,才可以最终完成他们的传经东进计划。
(二) 物证: 菩萨的黑帐
查任何人,只要查到她的黑帐,就一目了然! 菩萨记的黑帐,就是那一本所谓的唐僧经历九九八十一难的簿子,在《西游记》九十九回,记的清清楚楚:
出胎几杀第二难,满月抛江第三难,寻亲报冤第四难,......
一出世,几乎被父母做掉了,这算是一难。
和父母仅仅只生活了一个月,到了满月的时候,被母亲抛入江中等死,这也算是一难。
可是,当他寻到了母亲,又“替父报仇”了,应该是大快人心啊,怎么菩萨也还给他记着一难?!
我们再细看这一段的原文,唐僧除了走了几步路,向外公报了个信之外,从头到尾,自始至终没有发现他遇到任何难!
这黑帐里面记的可都是大难啊! 请问: 他的难在哪儿?!
这一难的名称,就叫作: 寻亲报冤! 寻到亲人之后而以冤相报! 杀死父亲,逼死母亲,这才叫真正的难啊! 否则,你怎么解释这一难?!
唐僧取经,一路上千山万水,读罢西游,何止八十一难,为什么有的难记下了,有的难就不记? 因为菩萨评定为“难”的标准和你所想象的不同,你只要仔细看就会发觉: 凡是菩萨安排的,或是菩萨参与了的,或是与他们佛组织有关系的,才能叫“难”! 从最后一难可以看出: 不够数,就再给你安排一难! 即便是成了佛,也得如此! 只有组织上安排给你的考验,才能叫“难”! 如果不是组织上安排给你的考验, 那就只是你个人的“霉”而已! 无论你个人倒霉一千次一万次,都是成不了正果的,只有经得起组织上反复的考验才能成正果!
因此,我们可以肯定的说: 既然唐僧出胎几杀,满月抛江,寻亲报冤这几难,都是被菩萨记了帐的,那就是菩萨安排好了的,这是对他的考验!
前面,我们已经讨论过的: 这个佛组织是喜欢恶人的,是需要恶人的,你不是恶人他还不要你呢!
我们的唐僧同志,在佛组织的安排下,被他们刻意制造成了一个“恶”人,稀里糊涂的杀掉了亲爹,逼死了亲妈,满分通过了组织的考验,终于与有罪的家属彻底地划清了界限,坚定不移地站在了佛组织这一边,继续接受后面的考验。
小子斗胆做这一回书,并无其他目的,也无任何影射,旨在劝奉未婚男女小青年们,千万不要婚前瞎搞,否则的话,被菩萨们钻了空子,抓了把柄,可就惨喽!
《西游记》第八回,观音菩萨领如来佛金旨往大唐寻取经人,为了把如来佛认为别人都做不成的事做成,观音菩萨在长安做了三件事:
1. 状元陈光蕊赴任逢灾,留下一子,
2. 皇帝唐太宗死而复生,要办水陆法会,
3. 和尚陈玄奘当选法会主持,菩萨当众显象点化。
这三件事都与取经有着最直接的关系,任缺一件,则取经不能成立!
这三件事都是观音菩萨做的,从三个方面可以看出:
(一) 关键人物魏征
1. 陈光蕊事件中: 状元陈光蕊结婚的第二天凌晨五更三点,魏征丞相奏太宗:“臣查所属州郡,有江州缺官。乞我主授他此职。”太宗就命光蕊为江州州主,即令收拾起身,勿误限期。
这么大清早! 还没到上班的时间呢,魏征一句话,就把陈光蕊推上了死路! 时间,路线都是设计好了的。
2. 唐太宗事件中: 龙王求太宗看住魏征不要斩它,魏征偏要斩,使老龙冤魂来寻仇索命,把太宗逼到阴间地府。
魏征还自以为是的充当好人,写个信给崔判官,坏就坏在这个信上,不写这个信,还不知道魏征和他们是一伙的,写了这个信,才知道原来是他们安置在唐太宗身边的一个间谍! 其实他那封信根本就没起到半点作用! 他的信还没有亮出来,崔判官早已跪在地上迎接来了,人家是接到上级的命令来的! 不是这封信!
3. 陈玄奘事件中: 水陆法会选主持,最后选出陈玄奘,是由魏征与萧星、张道源这三个人来评选的,魏征的官最大,是丞相,皇帝的红人,萧星是副宰相,负责宗教的,张道源是太仆,说话不算数的。
干脆直接说,就是魏征选出的玄奘!
这个魏征真是可疑,处处有他! 从中可以看出他的身份: 在人间担任的是丞相之职,在仙界担任的是执屠刀行刑的一名刽子手之职,魏征自幼得授仙术,可在仙界之职实在是太低,所以想跳槽到佛界,正好被菩萨利用了,让他当个间谍。
(二) 错乱时间的喻意
这三件事,从逻辑上讲,应该是先后关系,先有事件1,再有事件2,后有事件3,事件1必然在事件3的至少前18年。
但是作者不惜犯如此明显严重的逻辑错误,一律改用“贞观十三年,岁在己巳”这同一个时间,好像是同时发生的,作者喻意直指观音操纵了这一切,可惜无人能参透其中玄机,都当做是作者写错了。
第八回《观音奉旨上长安》讲了西天极乐世界究竟是什么样子的: 西方称第一,无相法王门。这里寒暑无侵不记年。大千之处没春秋。佛祖曰:“我处不知年月。”
看到没有? 在西天极乐世界,不存在时间观念! 不受任何拘束,无相法,没春秋,简单点说,就四个字: 无法无天!
所以,作者不惜连用三次“贞观十三年,岁在己巳”,以暗示这三件事都是菩萨做的!
(三) 观音亲自出马
水陆法会上,玄奘法师正在讲经,这菩萨近前来,拍着宝台厉声高叫道:“那和尚,你只会谈小乘教法,可会谈大乘么?”
唐太宗道:你为何与我法师乱讲,扰乱经堂,误我佛事?
菩萨道:“你那法师讲的是小乘教法,度不得亡者升天。我有大乘佛法三藏,可以度亡脱苦,寿身无坏。”太宗正色喜问道:“你那大乘佛法,在于何处?”菩萨道:“在大西天天竺国大雷音寺我佛如来处,能解百冤之结,能消无妄之灾。”
太宗大喜道:“教法师引去,请上台开讲。”
菩萨便飞上高台,遂踏祥云,直至九霄,现出原身本像,托了净瓶杨柳。喜的个唐王朝天礼拜,众文武跪地焚香,满寺中僧尼道俗,士人工贾,无一人不拜祷道:“好菩萨,好菩萨!”
真身都现出来,唐太宗能不相信吗?!
喜得太宗即命众僧:“且收胜会,待我差人取得大乘经来,再秉丹诚,重修善果。”
此局构思精妙,非常人所能及也! 观音菩萨果真是如来佛所说: 有法力,神通广大,别个是也去不得。只有她去办得成。
她终于办成了。
摘自《煮酒探西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