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时间到广东佛山岭南天地游览,发现有个叫文会里嫁娶屋的清初代建筑,里面简要介绍了古代婚嫁习俗,挺有意思的,分享给大家看看。
旧时人们认为婚嫁是人一生中只有一次的大喜事,所谓“大登科金榜题名,小登科洞房花烛”。
俗话说男大当婚女大当嫁,结婚是人生大事而且是人生四大喜事之一,因此特别注重形式,务求热闹。
嫁娶屋,顾名思义是作为婚庆嫁娶使用的房屋。是一种专供出租操办婚嫁喜事的场所。婚礼要想办得热闹,租用嫁娶屋是一种实惠便利方式。
文会里嫁娶屋厅堂宽敞,环境古典优雅,出嫁屋、拜堂厅、家喜堂、婚房一应俱全。
还有专门婚嫁用的大红灯笼、大红花轿、八音锣鼓等琳琅满目的传统婚庆用品提供。
在中国古代的大部分时候,自由恋爱都是不被认可的。古代婚姻制度讲究”父母之命,媒妁之言”。
“三书”是结婚过程中所用的文书,可以说是古时保障婚姻的有效文字记录。分别指:聘书、礼书、迎书。
纳采,“六礼”中的第一礼。男方欲与女方结亲,先遣媒妁提亲,得到应允后,再请媒妁正式向女家纳“采择之礼”。初议同意后正式向女家求婚,并携带一定礼物。纳采是全部婚姻程序的开始。
问名,“六礼”中的第二礼。即在女方接纳提亲后,女家将女儿的年庚八字给男方,以便男家卜问,决定成婚与否。确定可以成婚之后再行纳吉礼。
纳吉,“六礼”中的第三礼,又称过文定。当接收庚帖后,便会将庚帖置于神前或祖先案上请示吉凶,以肯定双方年庚八字没有相冲相克。若没有相冲相克之征象,开始商量婚事。
纳征,“六礼”中的第四礼,又称“纳成”、“过大礼”。即在大婚前一个月至两周,男家把聘书和礼书送到女家,女家需回礼。
请期,“六礼”中的第五礼,又称“乞日”。即男家择定合婚的良辰吉日,并征求女家的同意。
亲迎,“六礼”中的第六礼,或叫“迎亲”。在结婚吉日,穿着礼服的新郎会偕同媒人、亲友亲自往女家迎娶新娘。
拜堂,是婚礼过程中最重要的大礼。男方将女方接亲至家中拜堂成亲,主要是“一拜天地,二拜高堂,夫妻对拜”,这样就算礼成了。
古代婚礼中,新娘除了穿上喜服外,头上还会盖一块大红绸缎,被称为红盖头,这块盖头在洞房里由新郎揭开。
合卺酒,又称“交杯酒”,夫妇饮了合卺酒后,表示从此成为一体。
三朝回门,又可称为归宁、做客、返外家(闽南语用法),是指新婚夫妻在结婚的第三日,携礼前往女方家里省亲、探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