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卫生组织发布的《道路安全全球现状报告2015》中显示:“2013年全球有125万人死于交通事故。”125万人,这样的死亡人数让很多人都为之震惊。很多人觉得这都是车多惹的祸,真的是如此吗?在2007年4月开启的“全球道路安全周”活动中,世界卫生组织总干事陈冯富珍博士就曾讲:“必须挑战道路交通碰撞事故是‘意外事故’这一观念。”这种挑战“意外事故”的观念引发了无数人的思考,车辆碰撞真的是意外事故吗?如果不是,那又该如何避免呢?
2003年10月28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上通过了我国首部《道路交通安全法》,当时的《法制日报》记者吴坤在《道路交通安全法充分体现以人为本》一文中有这样的报道:“最初草案第一条立法目的是这样表述的:‘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保障道路交通安全,保护有关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正式公布的《道交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是这样写的:“为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护人身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提高通行效率,制定本法。”制定交法就是为了维护交通秩序以及保护合法权益,而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才能真正达到这样的目的,交通第一条已经明明白白告诉了我们,那么预防是不是就是挑战“意外事故”观念的所在呢?
大家都知道交法中有很多的条条框框,那些都是对驾车行为的约束,总是有限的,唯独“预防”是无限的,道路是极其危险的场所,司机从事的也是极其危险的职业,当我们遵守交通秩序,同时做到预防各种危险的情况下,才能减少交通事故,才能挑战“意外事故”的传统观念,所以我们总结了八个字——“遵守秩序、不失预防”作为安全驾驶的八字箴言。
图1 各行其道 不失预防 减速接近骑车人
机动车、非机动车实行右侧通行,大家按照秩序右侧通行,各行其道,且都是正常状态,很多人觉得这是在正常不过了,能有什么危险?但是作为驾驶人你必须要知道,各行其道、正常行驶状态下的车辆和行人对于你来说就是危险的存在,因为机动车和非机动车都可能因为某种因素瞬间变为阻断你通行路线上的危险情况,最终造成一场所谓的“意外事故”。比如机动车会因为某些情况而变更车道,非机动车会因为躲避障碍物进入机动车道等等,对这样的潜在危险的存在,作为驾驶人只有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才能保证道路的整体安全。
图示2 右侧通行 不失预防 警惕骑车人前方第二危险
图中的汽车驾驶人遵守秩序,右侧通行,正常状态下驾车,而骑车人也是如此,但是骑车人发现前方有障碍物,为了躲避这一障碍物而进入到了机动车道,汽车如果来不及采取措施,那么结果将不堪设想。但是如果驾驶人在发现前方骑车人时就意识到可能会有潜在的第二危险存在,减速接近骑车人,也就是说遵守秩序的同时做好预防,那么一场悲剧就会避免。
综上所述“遵守秩序,不失预防”正是安全驾驶的八字箴言,也是交通安全的八字方针,那么现在各个城市规定的让行也就会变得顺理成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