涵洞的构造
一、洞身。
1.洞身是涵洞的主要部分,它的截面形式有圆形、拱形、矩形(箱形)三大类。
2.涵洞的孔径,应根据设计洪水流量、河沟断面形态、地质和进出水口沟床加固形式等条件,经水力验算确定。
3.一般情况同一涵洞的洞身截面不变,但为充分发挥洞身截面的泄水能力,有时在涵洞进口处采用提高节。
4.洞底应有适当的纵坡,其最小值为0.4%,一般不宜大于5%。
(1)圆管涵。圆管涵以钢筋混凝土及混凝土管涵最为常见。
(2)拱涵的洞身由拱圈、侧墙(墙台)和基础组成。
(3)矩形涵洞。盖板涵是常用的矩形涵洞,由基础侧墙(涵台)和盖板组成。
盖板涵的过水能力较圆管涵大,与同孔径的拱涵相接近,施工期限较拱涵短,但钢材用量比拱涵多,对地基承载力的要求较拱涵低。因此,在要求通过较大的排洪量,地质条件较差,路堤高度较小的设涵处,常采用盖板涵,且常采用明涵。
二、洞口建筑。
1.涵洞与路线正交时,常用的洞口建筑形式有端墙式、八字式、井口式。
(1)端墙式。适用于流量较小的孔径涵洞、人工渠道或不受冲刷影响的岩石河沟上。
(2)八字式。八字翼墙泄水能力较端墙式洞口好,多用于较大孔径的涵洞。
(3)井口式。当洞身底低于路基边沟(河沟)底时,进口可采用井口式洞口。
三、涵洞的基础。
1.洞身基础。
(1)圆管涵基础。不得采用无基:岩石地基外,洞顶填土高度超过5m;最大流量时,涵前积水深度超过2.5m者;经常有水的河沟;沼泽地区;沟底纵坡大于5%。
(2)拱涵基础。整体式基础适用于小孔径涵洞;非整体式基础适用于涵洞孔径在2m以上,地基土壤的允许承载力在300kPa及以上、压缩性小的良好土壤(包括密实中砂、粗砂、砾石、坚硬状态的黏土、坚硬砂黏土等)。
(3)盖板涵基础。当基岩表面接近于涵洞流水槽面标高时,孔径大于或等于2m的盖板涵,可采用分离式基础。
四、沉降缝。置于岩石地基上的涵洞可以不设沉降缝。
五、涵洞的附属工程包括:锥体护坡、河床铺砌、路基边坡铺砌及人工水道等。